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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惩罚重 江西一建筑劳务公司老板被判刑!

作者:造价师挂靠网  发表时间:2020-09-10  来源:www.qtnc.cc  浏览:4次  

   将126名农民工的工资款挪作他用,对劳动监察部门要求改正的指令置若罔闻……日前,江西一建筑劳务公司负责人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南昌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近日,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

    据悉,该案被告人恶意拖欠126名农民工工资,合计人民币486.21万元,系江西近年来被判处的一起涉案金额最大、受害人数最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案件。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谢某是江西洪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其承揽了高新区新力公园壹号项目部分楼房的泥工、木工、水电工、钢筋工等劳务,并雇佣了十余个农民工班组进场施工,由谢某负责发工资。施工结束后,谢某将收到的劳务费挪作他用,导致十个施工班组126名农民工486万余元工资被拖欠。

    天眼查显示,江西洪鹏建筑公司曾9次因劳务合同纠纷、合同纠纷被告上法庭。2020年1月15日,高新区劳动监察局向被告单位江西洪鹏建筑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立即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其后,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局更多次与谢某沟通,督促其限期改正其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但谢某置若罔闻,分文未付。

    3月16日,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对谢某和江西洪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下达了限制消费令。高新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经审查,高新公安分局决定立案侦查,被告人谢某于4月1日被抓获归案。

    经审理,南昌高新区法院判决如下:被告单位江西洪鹏建筑公司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谢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责令被告单位江西洪鹏建筑公司支付被害人共计126名农民工工资人民币486.21万元。

    “被告人恶意拖欠的工资款多达486万余元,涉案金额大、受害人数多,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案件主审法官陈宇介绍说,“这起案件被移送至公安机关后,谢某于2020年4月1日被抓获归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后,被告单位及谢某均表示服判,不上诉。”